| 您好。从理论上讲,只要癌症和治疗不影响女性癌症患者的生育能力,生育仍是可能的,但仍劝阻癌症患者不要怀孕和生育,因为妊娠期间,身体消耗较大,体内内分泌功能和免疫功能的变化易使肿瘤复发和转移。无论是遗传性癌症还是患非遗传癌症的病人,由于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都要接受放化疗,造成体内遗传基因的改变。会对下一代的生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患者应切实采取避孕措施,对于已婚的癌症病人建议不生育为好,即使在妊娠期发现患上癌症的人,也应及时进行人工流产或引产终止妊娠。据国内外医学研究表明,癌(恶性肿瘤)经过治疗后,绝大多数在5年内会复发、转移或死亡,而5年内没有复发的以后复发的几率会大大降低,因此为了慎重起见,癌症患者治愈后应观察5年。5年内暂不考虑婚育。如5年后没有复发,且患者已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后若生育愿望迫切,在咨询过有关专家后,可酌情考虑生育问题。研究证实,放化疗对精子、卵子均有致畸作用,妊娠可促进病情发展,如患癌期间怀孕胎儿早产率及死亡率均高,化疗及放疗对母体及胎儿均不利,尤其是可致胎儿先天性畸形。所以建议如果确实想生育可以待五年以后确定身体状况可以生育的话再考虑生育,且妊娠期间要注意检查身体,随时观察身体变化。 | 回答:鼻咽癌诊疗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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